发布时间:2011-09-02
成立盐田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
为加强对全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,区委、区政府决定,于2011年8月4日(深盐办〔2011〕38号)成立盐田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。组成人员如下:
组 长:郭永航(区委书记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)
副组长:杜 玲(区委副书记、区长)
王宏彬(区委常委、副区长)
成 员:刘中原(区纪委副书记、区监察局局长)
贾华越(区委<府>办副主任、区社会建设办主任)
王守睿(区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主任)
肖文红(区委宣传部副部长)
葛建彤(区委统战部副部长、侨办主任、台办主任、
侨联主席人选)
刘 丹(区人大办主任)
陈琼英(区政协办主任)
郭晓春(区妇联主席)
黄 哲(区发改局局长)
陈晓武(区经促局局长)
马广明(区教育局局长)
徐 刚(区民政局局长)
莫熙玲(区财政局局长)
陈佩瑜(区人力局局长)
曾 钦(区住建局局长)
蔡铨朗(区卫人局局长)
彭兆中(区审计局局长)
夏德鳌(区城管局局长)
张东凡(区城改办主任)
肖 凯(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大队长)
贺世平(区物管中心主任)
张智奎(区采购中心主任)
曾岳雄(沙头角街道党工委书记、办事处主任)
刘瑶城(海山街道党工委书记、办事处主任)
邓德良(盐田街道党工委书记、办事处主任)
李映中(梅沙街道党工委书记、办事处主任)
刘春江(盐田公安分局第一副局长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,办公室主任由黄哲同志兼任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、统筹协调和跟踪督查。
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,由接替其职务的同志接任,不再另行发文。
相关法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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